乐清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乐土资出让告字[2017]8号
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批准,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出让乐清经济开发区17-09-14地块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宗地名称 |
坐落 |
出让土地面积(㎡) |
用地 性质 |
出让年限(年)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m)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
产业 类型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乐清经济开发区17-09-14地块 |
乐清经济开发区 |
1234 |
工业用地
|
50
|
1.2-1.5 |
≤35 |
15-20 |
≤24 |
≥280万元/亩 |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
115 |
23 |
备注:1、具体规划技术指标和产业类型相关要求详见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文件和乐清市工业用地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2、依法取得土地三年后,连续二年亩均年产值≥800万元/亩、亩均年纳税总额≥35万元/亩;3、地块竞得人必须按照《浙江省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和环保要求进行建设、生产;4、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公证费等其他规费和税费未计入起始价及竞得价,由竞得人另行支付。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等必备设备及其配套的设备用房外,其余功能建筑面积由竞得人另行缴纳出让金(出让金评估时点以方案会审纪要时间为准,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缴纳完毕)。5、本次出让地块均以现状出让。
二、竞买人范围:
乐清市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为A+企业。
三、出让方式:挂牌出让,设置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万元或1万元整数倍。
四、其它要求:
1.环保要求:入驻企业产业类型必须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整)中允许及鼓励行业,其空间布局必须符合《乐清市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其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规定排放标准并且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其排污权指标必须由网上电子竞取得。
2.竞得人应于地块成交当日与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
五、本次地块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5月11日至2017 年5月23 日,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
六、本次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出让地块申请人可于2017年5月11日至2017 年5月23日,到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和竞买人申请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3日10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7年5月23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挂牌时间:2017 年5月11日8:30至2017 年5月25日10时。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乐清市工业用地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分类证明;
(5)工业用地项目投资承诺书(需经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确认);
(6)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7)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三)付款时间:成交后一个月内付清土地出让价款。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科
联系电话:61882652 61882633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62572421 61603620
开户单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账号:19270101040011289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温州乐清支行 账号:7335210182600027880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乐清市支行 账号:10053678444001000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乐清支行营业部 账号:33001627535059789789
开户行:乐清农商银行营业部 账号:201000127275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