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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乐清保障房也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发布时间:2016-01-13  来源:  点击:
 

      最近,乐清市出台《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的实施意见》,这意味着今后保障房(包括移民项目、旧村改造、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农房改造集聚建设等),也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了。

重磅!乐清保障房也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额度不超过保障房建设实际支出的70%

 

根据借款人购建保障房的实际支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年龄及工资收入水平等因素综合测算,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期限。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用于保障房建设实际支出的70%;借款人最终还贷时间不得超出60周岁;采用按月等额本息还贷方式,可以提前部分还贷或者全部一次性结清;贷款利率按照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如遇利率政策调整,从次年1月份开始按照调整后利率执行。

 

农民也可缴公积金

 

农村缴存职工可以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由承办银行通过小额支付系统的定期借记业务方式向农民专业合作社托收。农村缴存职工缴存对象年龄为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可以按照全市最低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及自由职业者,可以按照规定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
 

缴存职工凭保障房建设相关证明,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如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仍不足的,其配偶、父母、子女等人还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

 

贷款发放额去年创历史新高

 

据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乐清分中心相关人员介绍,我市1994年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不断扩面,截至2015年年末,有3355个单位80124名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正常在缴职工首次突破8万人,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36.45亿元。
 

去年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发放额创历史新高。2015年住房公积金提取6.79亿元,同比增长40.32%;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额9.23亿元,同比增长48.72%,为乐清市稳定房地产市场,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资金发挥了积极作用。去年末累计有1.06亿元的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我市廉租住房补贴和廉租住房建设,为乐清市提供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实物和货币租金补充资金做出贡献。

 

建设项目条件

申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须有关部门批准,列入保障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立项),属于城镇统一规划、统一改造的建设项目;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批准文件;

3、取得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结顶和主体中间结构验收合格证明;

4、建设项目由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公司(含新农村建设投资公司等其它单位)开发。

符合上述条件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工程申请表》,经乐清市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审核后,与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乐清分中心签订〈〈乐清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合作协议书〉,列入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计划。

借款人申请条件

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须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即从贷款申请之日起往前推移计算,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

2、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个人信用良好,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个人信用的有关要求;

4、已签订购建房合同(安置协议),并按约定支付首期购房款;

5、能办理房屋预告登记;

6、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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