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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赠与、继承房产转移免公证?尚未接到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21  来源:  点击:
 

 适用了25年的“强制公证”规定作废,今后继承、赠与房产办理登记事项可以不用“强制公证”?近日,这则消息在网络上传播后引起广泛关注。市司法局昨天透露,截至目前尚未收到上级部门有关文件通知。

最近,温州市民王老伯很开心,因为他听说“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这则消息说今后继承、赠与房产办理登记事项可以不用“强制公证”了,这意味着“公证环节取消之后,他将市区一处房产转给儿子,可以节省好几万元公证费”。

对此,温州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处处长胡立继表示,截至目前,市司法局还没有收到相关内容通知的文件,假设有这样一个文件下发,也只是表明以后的房产产权转移登记中,公证由强制项变为自愿选择项。不过,一切以接到正式文件为准。

温州市华东公证处相关人员说,居民在办理继承、赠与房产登记时的公证环节还在。根据《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规定,浙江省的收费标准是1%,温州有时候连这个标准都达不到,一般在0.8%左右,也就是说一处房产的评估价100万元,公证费就是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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