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乐土资出让告字〔2016〕11号
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批准,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出让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5〕011号(大荆镇中庄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 宗地名称 | 坐落位置 | 土地出让面积(㎡) | 另带征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m)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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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 出让地块〔2015〕011 号(大荆镇中庄村) |
大荆镇 中庄村 |
21981 | 3617 |
住宅 用地(兼容 住宿餐饮) |
餐饮40年住宅70年 | ≤35 |
>1.0 且≤1.3 |
≥25 | ≤45 | 3363 | 673 |
备注:
①具体规划参数详见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关于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5〕011号(大荆镇中庄村)红线图及相关规划参数的复函》(乐住规建发〔2015〕876号);
②计入容积率指标的总建筑面积≤28575㎡;不同功能的建筑面积要求:住宅建筑面积≤21575㎡;旅馆建筑面积≥7000㎡,并根据浙江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2003)要求宾馆服务业容积率≥1.3;
③起始价及竞得价均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契税、公证费等。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配电等公共配套设施用房外,其余建筑面积另行缴纳土地出让金(按市住建部门初步设计会审时点的市场评估价另外收取)。以上均需竞得人另行支付;
④该地块以现状出让。

挂牌时间:2016年8月18日8:30至2016年9月1日10时。
挂牌地点: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