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建成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将纳入考核管理,这是记者在近日乐清召开的社区综合管理工作推进会上获悉的。
根据《乐清市建成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考核实施办法》要求,乐清市建成区范围内,持有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实施物业管理服务的住宅小区,其基本管理情况、日常服务情况、物业服务合同执行情况、参与重大活动情况等四个方面被纳入考核内容,由乐清市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和小区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共同组织实施。
“考核办法主要针对已经实施物业管理服务的封闭式住宅小区。”乐清市住建局房产物业综合科科长林时相说,近几年乐清新建成的楼盘都相应提供物业服务,业主对物业服务水平的要求也逐渐提高。“物业服务管理存在两个难题。”林时相说,一方面因为部分物业公司管理服务不规范、不到位,或没有严格履约,擅自降低服务标准和要求,引起业主不满。另一方面业主未养成物业消费意识,或把物业管理服务职能无限扩大化,认为缴了费,物业公司就应该什么都负责。只要遇到麻烦事情,就要求物业公司解决。只要物业公司不解决,就以此为借口缓缴费或者不缴费。“物业管理服务一旦纳入考核,促使物业公司内部自主改善服务管理,也让业主对物业服务更加放心、更有信心。”
段传昌是乐清丽洁物业公司负责人,目前丽洁物业已经入住乐清多家新建楼盘。“我们的物业服务工作一直在做,也一直存在难度。”段传昌说,他们会 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的标准逐一改善,“物业管理有部门的参与对我们的工作也有帮助。”段传昌举了个例子,一些业主消防安全意识不强,小区内车辆占用消防通道。“如果有部门的配合宣传或者警示,让业主与我们物业相互理解,物业工作效果会比较明显。”段传昌说。
据悉,物业服务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对在日常考核中低于60分的住宅小区,乐清市住建局将向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发出警示函,经整改并经验收合格后,解除警示。根据年终考评得分高低等情况,市住建局将从中确定一、二、三等奖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并分别给予奖励。
乐清市住建局将切实加强对物业公司的日常监管和业务指导,通过建立健全日常考核和年度考评制度,围绕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行为,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水平,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为乐清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