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乐土资出让告字〔2016〕16号
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批准,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出让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6〕014号(城东街道后所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 宗地名称 | 坐落位置 | 土地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m)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6〕014号(城东街道后所村) | 城东街道后所村 | 30976 |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35 | ≤3.0且≥1.3 | ≥30 | ≤60 | 35390 | 7078 |
备注:
①出让地块属城东街道后所村安置留用地;
②计入容积率指标的总建筑面积:≤92928㎡(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等必备设备及其配套的设备用房外,其余功能建筑面积另行单独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指标);
③不同功能的建筑面积要求:住宅建筑面积≥75928㎡,商业及配套服务设施建筑面积≤17000㎡;
④具体规划设计条件详见《关于提供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6〕014号(城东街道后所村)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乐住规建发〔2016〕498号);
⑤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含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公证费等其他规费和税费,其他规费及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支付。地下建筑面积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配电等公共配套设施用房外,其余建筑面积另行缴纳土地出让金;
⑥该地块以现状出让。

挂牌时间:2016年10月12日8:30至2016年10月26日15时。
挂牌地点: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