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成街道中心村中鸿嘉园项目
复工建设资金交款的通知
各位业主:
经乐成街道、村、项目复工业主代表以及代建公司等多方共同努力,中鸿嘉园项目(中心区c-b18)地块,已经正式复工建设。为了工程项目顺利进展,根据合同相关规定,需开始交纳工程款。现通知如下:
一、交款金额:该期(第一期)缴纳工程款为每套20万元(未交齐的需补足,未交齐部分的利息另行结算)。
二、交款时间:自2016年9月25日至2016年10月15日止。逾期未交的按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规定处理。
三、交款方式:到中鸿嘉园复工项目部办公室(旭阳路与二环路交叉口公安局对面中鸿嘉园项目地块)开具交款单,交款后凭银行回单开具收据发票。
中鸿嘉园项目复工业主委员会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