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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不良信用记录成购房新障碍

发布时间:2015-01-08  来源:温州商报  点击:
 

 日前,市民麻先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在查询个人信用记录时,他被发现在近三年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还有七次信用逾期记录未排除。最后,在排除风险之后,他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被下调了20%。自从我市实施住房公积金新政后,市民的信用记录正式与贷款额度挂钩,个别人因在三年内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申请贷款买房时被下调额度甚至被拒之门外。
  
  麻先生在5年前通过商业银行按揭贷款买了首套房,但在近三年内的还款过程中,因事务繁忙曾出现过四次逾期记录,另外还有三次信用卡逾期记录。上个月,麻先生想改善置业环境,准备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方式再买一套新房,岂料,受到了这七次逾期记录的影响。所幸,在银行排除风险后,他只是被降低了贷款额度。
  
  据悉,从2014年9月1日起,我市开始实施住房公积金新政,首次将贷款额度与个人信用记录挂钩,有不良逾期记录的市民都将面临额度下调以致申请被否定的情况。之前,我市苍南的一户家庭在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时,被发现存在三期以上信用卡逾期记录。最后,该户贷款额度也被下调10%。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市民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时,该中心都会将购房者的信用记录与贷款额度挂钩,将调阅借款人及其配偶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近三年记录和温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近三年信息记录。如果存在逾期,将按不同情形相应下调贷款额度。比如贷款和信用卡存在连续3期以上(含3期)6期以下(不含6期),或累计6期以上(含6期)12期以下(不含12期)逾期记录的,在了解其真实原因排除风险后,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下调10%。贷款和信用卡存在连续6期以上(含6期)或累计12期以上(含12期)的,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下调20%。若出现超过12期,让管理机构认为风险因素不能排除的,贷款申请将不予核准。
  
  一般购房人在首次办理房贷时,信用记录还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因此认识不到按时还款和个人信用记录的重要性,对于还款行为不太在意,认为差个几天没关系,只要不是恶意拖欠,就不会影响什么。当他们再次与银行打交道时,才会发现以前的大意带来了很多麻烦。对此,相关人士提醒,还款一定要提前,不要一直等到截止时间再匆忙还款,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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