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申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家长的一封信
各位学生及家长:
乐清市2015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预报名登记工作即日启动。为了方便您正确选择报名路径,进行正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请登录乐清市教育信息网,找到预登记窗口。

二、进入本报名预登记系统后,点击链接,进入乐清市教育信息网教育公文栏。请仔细阅读《乐清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照政策,结合自身情况,选择正确路径,进行正确填报。
三、今年义务教育公民办学校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报名登记有二种办法:一是适龄儿童少年(含符合政策条件的新居民子女)或监护人在各批次报名审核时间截止前直接登陆本系统进行报名预登记,并按各批次规定时间到报名就读学校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二是适龄儿童少年(含符合政策条件的新居民子女)或监护人在各批次报名审核时间截止前直接到所申请就读学校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网上有关报名登记信息由报名学校负责输入)。
再次提醒,各类学校现场报名时间为:民办学校5月23日-29日;公办学校为6月下旬起(详见文件规定)。逾期不再受理。
四、本系统开放时间为:民办学校,2015年5月23日-5月29日;公办学校6月17日至7月10日。请在开放时段内进行网上登记。如有特殊情况未登记的,按文件规定各批次时间到报名就读学校进行补登记。否则,可能会影响孩子在施教区学校的现场资格材料审核。
五、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本人自负。提供假证件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处理。
六、本网预登记成功并不表示报名对象已经被申请学校录取。预登记成功后,请务必记录好登记码以便及时修改和查询是否录取,并携带报名所需的全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申请学校进行审核。民办学校由招生学校自主决定是否录取。公办学校第一、二批户籍生(含政策照顾生)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确认录取并公示;公办学校第三批及以后批次学生在学校审核后,需报经学区(或片区阳光招生巡查小组)审核,无异议后由学校确认录取并予以公示。
七、凡是志愿就读民办学校且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家长须到录取学校填写书面承诺书(详见本系统《家长书面承诺书》)。凡是已被民办学校招生录取并网上进行锁定的,公办学校不再予以录取。
以上提醒请务必注意!
招生咨询电话:大荆学区62221139;清江学区57158600;虹桥学区62379622;城区学区27816112;柳市学区62784916;北白象学区62991363。
招生投诉电话:62523805、62522332、62521704。招生投诉电子邮箱:pjk@yq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