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了手机端报名方式
乐清市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会议5月23日举行,乐清日报全媒体记者就市民关注的招生热点问题进行了独家采访。
新增了手机端报名方式
据了解,2017年秋季招生,乐清全市小学计划招生476个班,18352人;初中计划招生349个班,15009人。
今年乐清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继续统一使用乐清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登记录取系统,另外,今年新增了手机端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6月1日至10日。
报名方式:
方式1:
通过电脑登录“乐清教育局”网站进入“乐清市小学初中报名登记录取系统”进行报名登记
方式2 :
通过手机端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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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报名登记
选择孩子要填报的学校类型,填写孩子的报名资料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填写完成后提交即可。
不在系统内报名登记、录取的学生将不能建立浙江省学生电子学籍。
另外,可通过乐清市教育局网站进入小学初中招生区域查询系统或通过报名登记录取系统在报名时查询学校施教区范围。
儿童不足龄原则上不能提前上小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对一年级入学需年满6周岁的规定,今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是2011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2017年小学毕业生,即接受完六年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
人户分离的按批次统筹安排
问:我们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是否可申请到居住地附近学校就读?
市教育局教育科相关人员表示,本着为民解忧的原则,乐清市教育部门积极努力解决“人户分离”的实际就学问题。在学校满足施教区学生入学后仍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根据拥有不动产证(房产证)人员子女、有不动产但无证的人员子女、确需跨乡镇工作生活的人员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新居民人员子女等批次顺序给予统筹安排。
其中不动产证(房产证)人员子女数量超过学校空缺学额的,以不动产证(房产证)的办理时间先后顺序录取。第二、第三批统筹学生入学依据批次顺序给予安排,当同一批次中申请就读人数未超出招生学校空余学额时,全部录取,并接受下一批次的申请;当申请就读人数多于招生学校空余学额时,则以电脑派位(抽签)等随机方式予以招收。同时,不再启动下一批次的招生工作,未被招收的学生回原施教区学校就读。
新居民子女有四种途径申请入学
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申请入学可以通过4种途径:
对于企业专业技术类人才、经营管理类人才和高技能类人才子女,根据乐清市《关于引进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申请入学;
对参加积分制管理的新居民高积分人员子女,按乐清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局高积分人员子女申请入学;
通过大企业工会组织集体申请统筹解决;
直接向暂住地附近学校申请入学。
新居民子女在乐清市申请就读义务教育学校需同时具备以下六个条件:
入学需具备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夫妻双方同时外出务工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外出务工、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在乐清市已办理居住登记手续;
房屋租赁协议等证明实际居住地的相关材料;
市人力社保局出具的学龄儿童少年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在乐清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1年以上参保情况证明;
儿童预防接种证;
在乐清市经商或者务工证明(经商、办企业人员出示工商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非起始年级随父母或者监护人来乐清市就读的,还应当出具原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及转学证明。
政策照顾对象有变化
适龄儿童、少年照顾对象今年有所调整,具体如下:
驻扎在乐清市范围内的部队现役军人、烈士子女,华人华侨和港澳、台胞子女。符合《关于引进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乐组通〔2016〕54号)规定的市政府引进并服务于乐清市的专业技术类人才、企业经营管理类人才和高技能类人才子女;
省绿叶奖获得者子女,温州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尊师重教先进个人子女,温州市级优秀骨干教师(第二层次以上)子女;
依照《中共乐清市委办公室、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乐清市新居民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的通知》(乐委办〔2012〕67号)规定,经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审核符合条件的高积分新居民子女。
政策照顾对象凭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到市教育局普教科报名审核,报名时间为6月29日、30日;符合政策照顾条件的学生统一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近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