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乐清市经济开发区有一家生产低压电器为主的公司,年产值达到2亿元,全部出口巴西,是当地的一家明星企业。然而在两年前,该公司新厂房施工时,长期受到当地村霸骚扰,一度难以进场施工。
今年7月20日,乐清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以王东(化名)犯敲诈勒索罪起诉至乐清市法院。得知消息的公司负责人专程来到乐清市检察院,对承办检察官表示感谢:“没有你们,别说明星企业,我们公司连厂房都建不了。”
事情还得从2015年2月20日说起,乐清市检察院、公安局同时收到一封匿名群众举报信。信中反映乐清市盐盆街道某村霸王东、王西(化名,已判刑)在2012年7月份左右组织社会闲散人员,拦阻乐清市经济开发区纬七路某厂房建设施工,强行索要保护费,已敲诈300多万元后,现还要敲诈100多万元,要求司法机关查处并绳之以法。
乐清市检察院控申部门收到举报信后,及时将这一线索移交乐清市公安局,要求其将这一线索进行调查。
经乐清公安局初步排查,群众举报的事实基本属实,于2015年3月22日进行立案。王西于2015年6月11日被抓捕到案,王东逃窜两年后于2017年5月8日也被抓获。
据了解,信中所指的地块原属某浙江大型集团,位于乐清市盐盆街道某村,王东、王西均系该村村民。该集团负责人曾口头承诺王东、王西若能将围墙砌好,则可将部分工程分配给他们。
随后,该集团将该地块上建设工程转让给某浙江某电器有限公司。王东、王西以土地为其村集体所有,该集团已同意由其承建为由,要求承包工地厂房建设,否则不能进场施工。
结果,两人的行为遭到公司拒绝,王西遂聚集多人口头威胁、围堵大门、不让工程车进入工地等手段拦阻施工,迫使公司与王东、王西签订协议书,由该公司分四次支付工地建设总工程款的10%的提成470万元给王东、王西,后者才答应不再插手工程建设。
截止案发,该公司分三次被迫付给被告人王东、王西共计330万元。
王东敲诈勒索案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面对检察官的谈话,王东辩称自己投资近百万元,一直为该公司厂房建设做事,且所得款项其均分红给其他投资人和村里,自己没有得到任何好处。讲到最后情绪激动,王东还说自己是遭人陷害。
为此,承办检察官在仔细阅卷的基础上,并向相关证人取证,调取相应账目,并召集侦查人员、辩护人参与的诉前会议,听取侦辩双方意见。
承办检察官分析、研判后发现,王东不仅没有实际投资,也没有出资购买建材和付出相应的劳务,汇总账目实际显示他至少分到了38万元赃款。王东前述辩解完全无视事实。
今年7月20日,承办检察官以王东犯敲诈勒索罪起诉至乐清市法院。
自从阻扰企业施工的王东、王西两人被绳之以法后,浙江某电器有限公司顺利入场施工,再也没有村民到公司骚扰、索要钱财。“该公司过去是在巴西生产为主,乐商回归项目时引进乐清,” 承办检察官称,现新厂房投产后,主要生产低压电器,年产值达到2个亿,全部出口巴西。
今年1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意见》,要求检察机关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
据了解,乐清市经济开发区区内入驻企业570家,是浙江省首批19个省级开发区之一。多年来,新入驻企业在厂房工程建设时深受附近村村霸所扰,企业无奈或承包给厂房所在村村民,但价格偏高,质量没有保障,或给一定比例好处费给附近村村霸,以求平安顺利,已成该区企业工程建设潜规则。乐清市检察该案适时重拳出击,净化社会风气,为企业正常运营创造了良性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