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家媒体报道了“山东非法经营人用疫苗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乐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度重视,针对这一事件立即开展全市紧急排查,未发现问题疫苗流入我市。
乐清市范围内所有疫苗均由省疾控中心、温州市疾控中心、乐清市疾控中心、基层接种门诊逐级供应模式统一调拨。省疾控中心、温州市疾控中心均已发布声明,未发现山东非法经营的疫苗流入浙江省疾控系统和基层接种单位。
浙江省疾控系统疫苗采购完全按照政府集中采购要求,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统一招标采购,实施了省、市、县疾控中心到基层接种门诊逐级供应模式。乐清市疫苗均来自省疾控中心统一采购,由温州市疾控中心统一调拨。验收、储存、调拨和运输均按我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要求规范开展,疫苗管理实行全程冷链监控,保证疫苗安全有效。
近年来,我市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创建,努力提升接种质量和服务能力。目前我市共建成规范化门诊34家(五星级门诊1家,5家门诊创星级,目前已经通过温州初评待省里验收,规范化门诊28家),规范化创建率达到100%。为了确保接种安全,我中心定期对辖区各接种门诊进行督导检查,结果显示我市各接种门诊均有真实完整的疫苗进出记录,疫苗储存、运输、管理都按相关规定实行。
疫苗关乎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市对疫苗问题十分重视,今后也将继续按规定对所有疫苗进行严格督查,保证群众预防接种安全。
乐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