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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房票”买房有优惠,乐清城中村改造推行市场化安置

发布时间:2016-09-14  来源:  点击:
 

城东街道安置房。

政府资金压力大、拆迁户等待新居时间久,几乎是城中村改造中普遍遇到的难题。日前,《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中村住房拆迁市场化安置试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出台,进一步完善住宅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拓宽住宅房屋安置渠道,鼓励、引导被拆迁人选择市场化补偿,实施市场化安置。

根据《实施意见》,乐清市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将补充一种新的自主货币化安置手段,即政府发放住房征收市场化安置购房证明,俗称“房票”。征收单位按房屋货币补偿金额与按期奖励的总额开具“房票”,被征收人凭“房票”在乐清市内购置现房或期房,可享受一系列优惠。

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选择更多了

为了彻底拆除城市“疮疤”,让更多的村民住进好房子,今年,乐清启动了新一轮城中村改造,计划利用3年时间,对3个街道(乐成、城东、城南)重点实施12个改造村(区块),预计涉及拆迁户数2355户,拆除占地面积20余万平方米。

然而,城中村改造的背后,涉及巨大的改造成本掣肘。

“当前,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一般采用产权安置和货币化安置两种方式,从乐清的实施情况来看,村民基本选择了产权安置的方式,截至目前仅有一户选择了货币化安置。”市“三改一拆”办副主任陈久喜介绍,形成该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总的而言,多数人认为产权安置的方式更为划算。以一户占地面积为100平方米、确权道坦50平方米的拆迁户为例,如选择产权安置,安置房建成后将按照土地1赔4、道坦1赔1的原则,置换成建筑面积,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约,再予以15%奖励,总共可得517.5平方米建筑面积。同时,补偿建房过程中临时安置、用于租房住宿等费用。

这一种方式的弊端也是明显的,安置房建设周期长,以过往的经验来看,最快的也需要3年完成,其间村民需暂时租住在其他地方;安置房需要村民筹资建设,有些人家里没有富余资金,筹资难度大;建成房屋的套型也比较单一,大家自主选择的机会少,不能满足所有人的需求。同时,这种方式的建房政府参与力度过大,并非完全以市场化机制运行,成本控制上没有企业那么精细。

去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相关意见,温州市也出台了相关补偿办法。根据这些办法,乐清市委市政府结合乐清市的实际,开展了以推进成片城中村改造为重点的城市城中村改造,并结合供给侧改革、房地产健康发展等因素的考虑,引导广大拆迁户选择货币安置,出台《实施意见》,以此提高城中村改造的市场化安置程度,加快推进乐清市城中村改造的进程。

根据《实施意见》,在乐清市城东街道、城南街道的城中村改造试点范围内征收住宅房屋,被拆迁人按照补偿方案签订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补偿协议并按期搬迁,经双方核准市场化安置补偿款后,由各街道出具证明,再由“三改一拆”办开具一张市场化安置房屋证明,也就是俗话说的“房票”,市民可以凭借这个“房票”自行选择参与市场化安置的方式。

“房票”价值及房源如何确定

“同样以上述拆迁户为例,简单的理解是,如果赔偿部分全部选择市场化安置,‘房票’价值是政府先将拆迁面积换算成517.5平方米安置建筑面积,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各改造区域的地理位置、土地价值、相邻区域商品房的销售价格等相关因素进行每平方米基准价评估,再加上房屋建筑物残值、搬迁费、12个月安置费,得出的一个相对拆赔价值。”陈久喜说。

与此同时,市场化安置遵循自愿原则,也就是说,被征收人按照补偿方案签订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补偿协议并按期搬迁的可以自主选择以下安置形式:拆迁户拆完后,可以全部选择实物安置、产权安置,赔偿的面积算出来以后,全部选择建设安置房;当然,也可以全部选择“房票”形式的市场化安置。其中,还有第三种选择,选择部分面积进行实物安置,部分面积进行市场化安置。

确定可用“房票”价值后,村民拿着“房票”就可在市场上购买乐清全市范围的一手房,由政府埋单,当然购房的总价只能在“房票”的价值范围内,如有不够的则需自付资金补足。当前,乐清已在建立市场化安置房源公共服务平台,乐清市范围已经建成的现房(已经办理首次登记的房屋)或正在建设但已经取得预售许可的期房,以及存量安置房将越来越多被纳入平台,供村民自由选择。

考虑到有些人已有足够多的住房面积,以及“房票”购房后会有剩余,《实施意见》中作了明确,“房票”价值可以直接套现。按照规定,拆迁户在乐清市内现有的人均住房面积如已到达40平方米,可以直接全部换算成货币。如果没有,需要通过产权安置或“房票”购买两种方式,达到人均40平方米居住面积的要求,才能换取现金。

“房票”购房奖励多

市场化安置的受益面很多,既有利于缩短整个拆迁建设周期——拿了“房票”可以直接去市场买现房,也减少政府的安置压力,集中力量做政策处理工作。同时,对拆迁安置户而言,真正实现了“我的房子我作主”的自主选择权,可以满足群众多样化居住需求,打破了原来城中村拆建以村为主的概念,有利于乐清城市化进程,也有利于乐清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因此,为了引导更多的被拆迁对象选择市场化安置政策,政府也推出了一系列奖励措施。

“如果直接选择货币赔偿的,这些奖励当然也就都没了。”市“三改一拆”办工作人员同时也提醒市民,这些奖励有一个前提,就是拿到“房票”后的12个月内即刻购买新房,超过12个月则不予奖励。

他说,总体而言,推行市场化安置的奖励、补偿、补助等政策后村民得到的整体价值,与原来拆迁户选择产权安置,房子盖好后的市场的价值基本达到一个平衡。《实施意见》的出台,真正有效实现了缩短安置周期。

[链接]市场化安置启动试点

日前,乐清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了城东街道东山南村晨曦路、东山路、五环路以及半沙村城中村改造开展市场化安置,以及其市场化安置基准价。

9月2日,经市城中村改造市场化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最终形成决议:东山南村晨曦路、东山路和五环路市场化安置基准价拟定为4280元/平方米;半沙村市场化安置基准价拟定为3650元/平方米。

同时,会议还明确在依法保障村民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对个别漫天要价的情况,将依法启动强制拆除程序。

其他地块市场化安置基准价将陆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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