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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清市104国道大荆镇舟山头等村拆赔安置和舟山头村泥石流应急安置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5-01-06  来源:中国乐清网  点击:
 

乐清市雁荡镇人民政府:

  你们报送《关于选坑村(乐清104国道)拆赔安置项目立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乐清市104国道雁荡镇选坑村拆赔安置建设项目立项,并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乐清市104国道雁荡镇选坑村拆赔安置建设项目。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拟用地面积8978平方米,建筑面积14850平方米。

  三、投资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总估算1500万元,资金自筹。

  请接文后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展下一步相关工作,本立项文件自发文之日起一年内办理有关手续有效,逾期自行作废。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412月31

  抄送:乐清市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乐清市104国道湖雾至清江段改建工程指挥部。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4年12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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