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乐土资出让告字[2016] 31号
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批准,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出让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09]03号(蒲岐镇东门街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 宗地名称 | 地块位置 | 出让地块面积(㎡) | 另带征面积(㎡) | 规划使用性质 | 出让年限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起始价(万元) |
|
〔2009) 03号地块 蒲岐镇 东门街村 |
蒲岐镇 东门街村 |
16142 | 3077 |
商住 用地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26 |
≤2.5 且≥1.8 |
≥30 | ≤60米 | 8120 |
备注:
1、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40355㎡(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等必备设备及其配套的设备用房外,其余功能建筑面另行单独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指标)。
2、不同功能的建筑面积要求:住宅建筑面积≥37355㎡,商业建筑面积≤3000㎡。
3、具体规划条件详见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09]03号(蒲岐镇东门街村)的规划红线图及相关规划参数的复函》(乐住规建发[2016]829号)文件。
4、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公证费等其他规费税未计入起始价和竞得价,由竞得人另行支付。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等必备设备及其配套的设备用房外,其余功能建筑面积由竞得人另行缴纳出让金(出让金评估时点以方案会审纪要时间为准,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缴纳完毕)。
5、该地块以现状予以出让。

挂牌时间:2017年1月12日8:30时至2017年1月25日10时。
挂牌地点: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2月23日